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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房子涨了价卖方毁了约 申请仲裁后可办理过户
    信息来源:房酷 发布时间:2007-06-06

    房子涨了价卖方毁了约

    律师支招:申请仲裁后就可办理房产过户手续

    家住宝安区的杨小姐一年多前从原业主手中买了一套房产,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。眼瞅着房价一天天上涨,原业主反悔了,提出要么把房子退给他,要么按现在市场价给予补偿。

    杨小姐买的这套三房两厅房子位于宝安中心区,原业主购入价为66万元。2005年底,杨小姐与原业主签订《购房合同》,以原价买了下来。杨小姐说,签了买卖合同一个月后楼盘正式入伙。2006年初,她花了10万多元对新房进行装修;同年5月,一家人迁入新居。杨小姐说,这套房子的供楼款都是她出的,由于要到2006年末才能办该房房产证,所以她没有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。

    最近半年,房价上涨很快,杨小姐的这套房子也涨了不少。不久前,杨小姐找原业主协助办理房产证时,原业主反悔了,说当初房子卖价低了,他吃了很大的亏。原业主称,想把房子收回,或杨小姐补给他10至15万元,也可将房子卖掉,收益所得双方按比例分。杨小姐不接受原业主的要求,几经交涉,原业主最后表示:“不给补偿,我不帮你办理房产证。”

    杨小姐日前到宝安区新安司法所求助。律师建议,杨小姐可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,要求原业主履行合约;只要拿到仲裁书,房子便可以过户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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